我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致使厂商识别代码被注销,可以随时向申请恢复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吗?
答:不可以。《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、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,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,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。